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会不会是死者生前挣扎,抓伤了犯人,所以犯人才做这种处理?下班的时候,他们警队是这么猜想的,他也更倾向于这种猜测,犯人既然带走了林易遥的手提包,再带走她的手指也没什么问题。
法医从林易遥耳后的头发中发现了一丝涤纶纤维,结合勒痕判断,犯人用涤纶丝带勒住了林易遥的脖子。
但作案途中,犯人发现这东西并不十分趁手,于是他改为掐住林易遥的脖子,终于将其勒死。
如果是惯犯,为什么不选择麻绳这样的工具?
或者是为了抢包,但林易遥执意不肯,歹徒被激怒才动手的?
他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文中精致的案发现场,那是蓄谋已久的情杀,死者甚至没有过多的挣扎,跟他们现在遇到的现场差别极大。
因为高跟鞋的特殊性,痕检成功提取到了三段沉积淤泥里的脚印,林易遥虽然焦急地赶回宿舍,但并未踩出慌乱的足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小路上甚至放慢了脚步,直到被人拖入草丛才挣扎起来。
勒痕向上,犯人比林易遥体格健壮,一个高大的陌生男人,林易遥竟然毫无防备?
如果是蛰伏在草丛中猝然发难,一夜雨水冲刷,已不足以判断埋伏的具体时间地点。
况且虽然小竹林中能发现许多驻足的脚印残骸,但那里是情侣约会的好去处,痕迹太过杂乱。
如果不是夜间阴雨连绵,十点也未必会一个人都没有。
……
证据太少,不能妄作推测。
盯久了电脑屏幕,叶星宇疲惫地揉了揉眉心,把最后半杯只留下些许余温的摩卡灌进嘴里,嗓子里泛起一股甜味。
舌尖回味着最后一分香甜,他刚打算关掉页面,突然发现局外窥视居然更新了一篇文章。
不是别的,就是《切掉它的手指》的番外。
还上瘾了?他点开内容,才六千字,和正文也没有太多关系,只保留了“切掉手指”
这一个相似点。
写的是一个犯罪成瘾的人,因为读过正文中的新闻,模仿犯罪,从而杀死了一名无辜的路人。
只是一个猎奇短篇,既没有凶手这种猎奇人格的由来,也没有他最后获罪与否的结果,单纯陈述了一个犯人的心理活动和实践步骤。
乍一看,他觉得作者也有反社会人格。
鬼使神差地,他注册了账号,在下面抢到了第一排评论:“这么轻车熟路?”
等了大概十分钟,对面终于回复了,还是私信过来的:“是你理解不了。”
噗。
他被一句话怼得发愣,有一瞬间,他觉得自己的身份已经暴露了。
杨辰不仅一改平时客气的回复方式,还特地私信过来,显然是对他们这些警察看不顺眼。
可以的话,他想把火车上偷杨辰手机的人抓出来,让杨辰痛哭流涕地跟他说谢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厉橙是个omega,但是他A到爆炸。和老师们称兄道弟的人是他,在赛场上一骑绝尘的人是他,认80个beta当小弟的人还是他。突然某一天,厉橙敲锣打鼓地宣布他对学校公认的男神级alpha萧以恒势在必得,一定要把他纳入房中!萧以恒这个人,聪明,英俊,长得高!而且他腿长屁股翘,一看x能力就很强!!只有这样的alpha才配得上我!腿长屁股翘,一看x能力就很强的萧以恒...
林清妍重生了,重生在追着竹马下乡当知青的第二年,醒来后远离渣男,努力利用几年的先知发财致富考大学。什么?还有个空间?神秘的井水,以及一扇可以通往21世纪的大门,那就一起来看看她怎么玩转70年代与21世纪吧。70年代的只能换东西的蔬菜,在现代被哄抢,现代的滞销商品在70年代也被抢购。林清妍快乐的在两界来回奔跑,自己发...
在叶思媚五岁那年,算命先生说她天生艳骨,注定只能成为权贵笼中的金丝雀。叶思媚是权贵飘了?还是我叶思媚提不动刀了?...
千年狐妖渡劫失败,魂飞魄散,不料一睁眼却发现自己重生了!这具身体的主人名叫周敏,是个糊穿地心的小演员,在拍戏时被人推进湖里,淹死了…重生后的周敏脱胎换骨,不仅业务能力飙升,在新戏里更是一鸣惊人。短短几年时间,最佳人气奖,最佳女配,最佳女主角,高端代言…统统被她拿了个遍。记者一路走来是不是特别艰辛?周可才不会呢。姐姐我啊,完全是本色出演。...
(本书完结,新文书名男神霸爱守护小萌妻求大家支持啦~)你竟然忘记了我?说好的等我呢?乖,我装的。某男摸了摸某女冒火的脑袋,温柔的安慰。那我叫什么?某女试探一问。某男灵机一动道老婆。她等他回来,他亦是等她成长。某天,她问你是不是忘了一件事?除了你,你说吧。某男想除了她谁都可能忘了,忘记事很正常。你没有追过我,我怎么就成了你的人了?你没跑。校园+总裁+温馨+甜宠小虐+等成长欢迎入坑,推荐票打赏什么的统统来。...
为了报舅舅的养育之恩,她不得已下嫁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有钱男人。传言这个男人被一场大火烧得面目全非,甚至失去了作为男人的本能。然而新婚夜,望着那个步步逼近的俊美男子,夏云初彻底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