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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这篇文完结的时候,我能迎来自己真正的蜕变。
愿我能时刻记得现在这份不满,摒弃迷惘,一步一个脚印,继续前行。
☆、(十)学姐登场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章与章衔接的问题,我自己也觉得前一章的最后一句在下一章再重复一遍在连续阅读的时候读起来有点奇怪。
但是我写的时候其实的最后一句开始写的,就是说,重复的那句话不仅是前一章的结尾,也是下一章的开头。
我试了一下,如果单纯粗暴去掉会使一章看起来有一种明显的无头感_(:3」∠)_
我手里还有一些存稿,都是用这种方法衔接的,可以去掉的话我尽量去掉,如果改起来效果反而变差,就不做改动了。
从今天开始新写的部分我会尽量用其他方式衔接。
然后因为每一段都空段分割效果不太好,从今天开始试一下几个段落空一段分割的方式,希望版面能更reader-friendly一点_(:3」∠)_
我靠着那个垃圾箱滑坐到地上,心里想,死一次可能也就是现在这样了。
刚才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注意,如今泄了那股劲,才感觉到大腿撞伤的地方往死里疼着。
那感觉就像腿里钻进去一只一尺来长的大龙虾,想出来又出不来,在我的肉里骨头里乱冲乱撞。
而且摔下来的时候还崴了脚,我撩起裤腿看了一下,右脚脖子已经肿得跟发面馒头一样了,真不知刚那一路我是怎么跑过来的。
我瘫在地上缓了半天,只觉得他奶奶的越缓越疼,简直疼得要人老命,只好咬着牙又爬起来。
好在脚崴得没我想象得重,还站得住,不太吃劲的话也能走两步。
我拖着崴了的脚一点一点挪到街边,等了很久才终于见到一辆空载的出租车,忙招手拦下来。
上车的时候,司机鄙夷地瞅了我好几眼,我知道我浑身又是泥又是汗脏得不行,还有一股呕吐物的酸味,他一定是把我当成了刚在哪灌完黄汤又遭人打劫给狠狠揍了一顿的醉鬼。
我也不知怎么跟他解释,只能假装没看见。
他冷淡地问我去哪里。
我看了眼表,12点50。
我自己租一室一厅的小公寓,刚那么一闹腾,现在让我回去一个人呆一晚上我说什么都不愿意。
回家找爸妈倒是可以,但这么晚了,这样浑身是伤灰头土脸地回去,肯定要害他们担心。
想来想去,想起我还提取了血样要送去给那个学医的学姐帮忙验一验,不如现在直接去找她,于是就跟司机说了学姐家的地址。
我学姐叫柳净植,大我五岁,是我爸同事家孩子,打小跟我一起玩到大,我本来叫她姐。
后来我也上了跟她念的那所大学,有一次到她管的社团去打酱油,见一群跟我同年的弟弟妹妹都以极度崇拜敬仰的眼神看着她,操着一口嗲声嗲气的港台腔“学姐”
、“学姐”
地喊,瞬间被雷了个外焦里嫩美味可口。
从此我学会了,也跟着叫她学姐。
她开始听了总要皱皱眉,时间久了就渐渐懒得发作。
学姐本科读的是七年制基础医学,本来在医院实习两年都搞定,妥妥地可以当大夫去了,她却不干非要读法医学的研。
家里人说这不是没事找事么,法医赚得不如正牌大夫,社会上的名声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无奈怎么都拗不过,只能由着她。
如今念到研二正装27了,家里又催婚事,人家本人倒不见着急。
她其实有个很稳定的男朋友。
那人我见过两次,是那种典型的南方男生,温柔体贴心思细腻,做事认真又懂得心疼人,长相也很端正,唯一的缺点就是个头比较矮。
白家离学姐住的地方不算远,车没开多一会就到了。
我一路忍着疼一句话没说,司机也懒得理我。
等我付了钱从车里艰难地挪出来,他就一溜烟开走了。
我站在学姐家的小高层门前,掏出手机给她打电话。
开始没有人接,我锲而不舍继续打,打到第三次终于听到她接起来,声音沙哑口齿不清地说了句“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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