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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苟泉怕往乐果的家里去。
一到乐果的家里苟泉就想起自己是乡下人了。
在大街上苟泉就没有。
一上街苟泉会拿自己当大街的主人。
大街就是这点好,谁当主人都是可行的,无谓的,这是城市的迷人处,豁达处。
苟泉对大街越发迷恋了。
大街是一条华丽的谎言,你重复的次数越多,它就越具体、越真实、越可感。
偶尔遇上学生,苟泉一手搂住乐果的肩部,一边颔首答应学生的招呼,坚信自己是城里人了,离城市的核心只有一只皮鞋那样长了。
但要命的是乐果的脾气。
她说发就发,没有闪电、没有雷鸣。
走得好好的,她的脸说拉下来就会拉下来。
苟泉跟在后面,找不出原因。
买的梅子酸,她生气,酸死了;不酸她更生气,哪像梅子?除了上床和接吻,她都有气的理由,不高兴的理由。
这很让苟泉伤神。
苟泉和她吵过一次,乐果回的话很毒,把他一直堵到了乡下。
乐果说:别跟着我。
别跟着我,这句话让苟泉的心情坏了好几天。
坏完了只能再跟上去。
苟泉低着头,虚心地、幸福地、谨慎地、快乐地、巴结地、警惕地、鞠躬尽瘁地恋爱了。
但总体上苟泉是满意的。
幸福和快乐的源泉就在他愿意。
毕竟恋爱了,融入新都市了。
恋爱进行了三个月。
恋爱建立了以乐果为主导、苟泉为基础、没有民主、只有集中,既有乐果的统一意志,又有乐果的心情舒畅这样一种生动活泼的生活局面。
局面建立了,苟泉结婚了。
结婚了。
生活对苟泉微笑了。
苟泉以胜利者的姿态承迎这种微笑。
苟泉想到了幸福、美满、温馨和甜蜜这些好词汇。
这些词不再空洞了,它们洋溢出类似于花生米的世俗芳香。
苟泉的每一个日子都是一颗花生米,苟泉是花生米的这一瓣,而乐果是那一瓣。
生活不是活着,不是日子。
生活是活着的至善,是日子的至美。
苟泉心花怒放。
但生活并没有微笑,只是露出了牙齿。
恋爱结束了,生活还原成生活了,还原成活着,还原成日子。
这里头没有大思想,没有上下五千年。
生活成了绵延不断的、存在的、不可逃脱的、琐碎的细节和习惯。
这些细节与习惯你不可忽略,它们等同于生命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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