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交趾这个名字很怪,我问过佩儿,据说说那地方的人一年到头都不穿鞋袜,而且第二个脚趾会搭在大脚趾上,故曰交趾。
为此那夜两位夫人饶有兴味地都尝试了一下,都觉得难度颇高,便当做谈笑之资,胡乱猜测其缘由。
士威彦大人是当世名儒,又重礼乐,断不能怠慢,故而提前两日派了小剑去广信南三十里亭驿迎接。
前夜快马回报,已至南三十里驿,大队第二日卯时出发,午时可至。
对于这个速度,只能说,看来车马很是齐备。
想来交趾离广信近千里,没个车马整齐怕是得数月方至。
那日,因为早就定好了出发的,还得急着赶路,赴洛阳的学子们按时早早出发,赶不上让士大人给他们说两句了。
我自认自己是个很重感情的人,却没有再去见孔明,想着好久没见,这样的离别还能让我不致太失落。
即便身边已经离开了太多的人,却依然觉得很难受。
我知道孔明的叔父并未和孔明住一起,那院屋少,屋又狭小,只住了孔明和他哥两个。
于是在前夜,我决定去拜访一下这位诸葛家的长辈。
虽然我一直没去,但明日,他们就要一起离开了,我还有很多的话想说。
不出意外,一身便装独自在院内踱步的这位大叔对我的到来有些吃惊。
我却忽然意识到,自己居然还不清楚他在哪里就职。
那日有些懵,脑中没有什么印象了。
不过我倒不紧张:“诸葛大人说已有官秩,但这十数日,您皆在此处,不怕上面怪责么?”
“哦,越侯容禀,下官受随侯征辟。
去往南野(汉代扬州西南,临近荆州,交州)上任。
然则南野今春匪患甚大。
占城欺道,故而今下官尚无处可就。
因南野百姓逃难常顺台领山之麓或豫章水之滨。
故多聚荆南。
受随侯之遣,得楚公之允,故而便在荆南收敛难民,幸得兴霸将军襄助,多方周济。
暂借一处荒泽边开垦屯田,为楚交些赋税为抵,以民自食其力。
不致亡去。
因在楚界,其治皆由当地县出,玄不敢僭越,也不便插手。
未想某次赴与甘将军等人酒宴。
闻听得孔明之事,想来此间无事,便告假赶来了。
那边,其实也不妨事,不过此番北去。
还是让孔明随他人一同而去,怕为更好。
我与瑾儿还是继续留在荆南,之后回到南野,俟孔明学成吧。”
“随侯与我故往有隙,你在我这里常住之事恐不要让随侯知道为上。”
我忽然有一种莫名的担心。
“无妨。
此事我自然已向我家主公禀明。
本也心中忐忑不安,未想主公欣然允诺,还言说,我若得面见您,当与越侯禀明主公对您的敬慕之情。”
看这位先生表情,应该不是骗人。
这位袁兄也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是不愿得罪我,还是真想和我交好。
“哦,那便好,我少时年轻气盛,曾对随侯多有得罪。
还望君若面见你家主公时,能替我致以歉意。”
我真不希望因我当年的意气用事而使他家而受刁难。
虽然北面那位只是托人说恭维话,我却愿意托同一个人带上这种诚挚的歉意。
次日卯时,天已明亮,我出现在宫城前,徐大人安排了一个送别和一个简单的祭孔夫子的仪式。
我换了一身礼服,完成仪式后便和孩子们说些激励的话。
我看到了人群中的孔明,便把我对他的寄许说给了所有人。
很多人之前都和我说了,我选的最小的学子似乎岁数小了些,其实我就是卡着孔明的岁数选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劈腿这种狗血的故事真实发生了,亲眼目睹狗男女不堪的一幕,仲箐秋决定钓个更厉害的帅且多金的男人打前男友的脸,原本只是一场游戏,却没想到男人一吃之下成了瘾,惹她未婚生子不说还把她变成了他的禁脔...
白富美穿越变侯府庶女!绝世美貌招人妒,日日受苦,又要被嫁与一残疾??就算他是官家子弟也不行!这是一个庶女屡经波折,一点点进步,向着快乐,富贵,幸福的生活前进的故事。本书女主不同与一般穿越强势女主,是越渐成长型的。构架大,进展不会太快,还望理解。坑品保证,不断更,求收藏,求推荐!...
杨尘万万没想到,自己不仅重生回到了高考前夕,还觉醒了天命投资系统。此时,灵气尚未复苏,未来统御天下,威临八方的天命女帝只是班上无助的小可怜。本以为自己即将抱着宝藏女孩的大腿走上人生巅峰,不料,校花白月光也重生了...
一见钟情,可惜太高冷,竟敢无视我?我一定要让你跪倒在我的石榴裙下,哼。...
这里是精灵宝可梦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看起来一片祥和,但灯光下也会有阴影,罪恶,一直存在我们之间,当罪恶出现时,又会是谁,来绽放光明。嘛说说而已宝可梦什么的最可爱了。精灵宝可梦也是,神奇宝贝,口袋妖怪。...
初见时,他清冷孤傲,她甜美清雅。相识后,她聪明机灵,却对爱情懵懵懂懂。他待人冷淡,独独对她温柔宠爱。林织,一个简单善良的普通医科大学生,没遇见季森以前,想要的也是常伴父母身边,简单快乐的生活,后来为了他,甘愿离乡背井去到他的世界,与他相伴,相爱。季森,真正的天之骄子,因为背叛,对爱情持着犹疑,直到遇到林织,爱上她,做什么都甘之如饴。这是一个简单,轻松温馨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