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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劝着方甜,现在最要紧的是得保命,命要是保不住,别的什么也做不成。
我瞧得出来,她心里还是恼费山寒的,一路走着,连头也不回,看都不再看费山寒一眼。
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了,费山寒处在这个境地,自然有他的难处,能出来见见方甜,其实已经算是冒了很大的风险。
“谁也不求,我自己的路,终归要自己去走,指望别人,是指望不上的。”
方甜把那顶破破烂烂的草帽重新戴在头上,对我笑了笑,说道:“我什么道理都懂。”
“但愿你真懂吧。”
我本来想绕过镇子,直接离开,可方甜想要回家去看看。
这几天时间里,我们俩把卖马的那点钱花的差不多了,方甜又倔强,不肯拿费山寒给的盘缠,她打算去自己原来的住处,若是能悄悄带出点东西,变卖了之后,至少不用为生计担忧。
结果跟我想的一样,方猛掌控着金玉堂,明显要把方甜置于死地,方甜的住处肯定变成了龙潭虎穴。
等我们悄悄溜过去看了一会儿,方甜自己也死了心。
“先走吧,有胳膊有腿的,那就断然饿不死。”
我好说歹说,总算拉着方甜先离开了天群镇。
从天群镇离开之后,我们两个人一下子也说不出该往何处。
她没了家,我也没了家,心里想着有胳膊有腿的,不会饿死,可真静下心想一想,寻找个落脚之地,是如此困难。
我们先到了镇子附近的那个渡口,买了点东西填饱肚子。
我没有别的手艺,要么就找个地方做苦工,要么就想办法弄一条船,接着当捞尸人。
我只觉得方甜可怜,过去有多风光,那也毕竟是过去,人总得活在当下。
“你现在没有地方去,要是不嫌弃,咱们先结个伴吧。
我还会捞尸,还能挣点小钱,把命保住,以后总有机会的。”
我吃饱了之后,看着方甜的样子,心里不忍,坐到她身边,劝道:“有人和我说过,老天爷很公平,你这辈子该有多大的气运,谁也夺不走。”
“你干嘛对我这么好?”
“这不是人之常情么?你正在气头上,万一脑子一热,跟人去拼命,那不是白白朝火坑里跳?”
我咧嘴笑了笑,说道:“你养尊处优惯了,又不会挣钱,我不管你,你就要饿肚子。”
我们俩吃饱了之后,就决定要走,渡口离天群镇太近,不能久留。
反正没有家,走到什么地方都一样,我带着方甜向北而行,等远离了田群镇之后,身上的钱所剩无几。
我没有船,也没法帮人捞尸,实在被逼的无路可走,我就专门找了一座晾尸崖。
所谓的晾尸崖,其实就是距离河滩很近的山崖,地方乡绅雇人从河里打捞上来浮尸,有些浮尸暂时无人认领,就得找个地方放着。
河滩的喜庙毕竟不多,造喜庙是要花钱的,所以,捞上来的浮尸就会被挂在临河的山崖上,家属找过来,随时可以领走。
还是那句话,尸首放的久了,一般人下不去手,遇到家属来认尸,我就能帮他们把尸首从晾尸崖给取下来。
像这样来寻尸的,多半是穷人,挣不了几个钱,勉强糊口而已。
晾尸崖所在的河道很荒凉,远近没有村子,我们暂时在河滩西边一片洼地安顿下来。
方甜倒也很能吃苦,住在野地里,每天就吃些粗粮咸菜。
她肩膀上的伤养了十多天,开始收口,估计是没有大碍了。
在这里呆了能有半个月,方甜的胳膊能够简单活动活动,她就跟着我一块儿到河滩边的晾尸崖。
我并不是随口乱说,晾尸崖那种地方,没有去过的人是不会知道的,即便是在最炎热的夏天,晾尸崖周围始终寒气刺骨,活人在晾尸崖下面呆的久了,皮肉会变的一块青一块紫,休养好几天才能恢复如初。
我怕方甜在这里呆不惯,专门带着她朝旁边走了走。
“汛期快到了,这些天可能来寻尸的人不多。”
我抬头朝远处的晾尸崖望了一眼,这座晾尸崖上只剩下几具尸体,烂的只剩下骨头,不知道悬挂了多久:“要是真挣不到钱,咱们就要离开这儿了,寻个能糊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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