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突然威杰轩心中莫名的一阵空落,他似有感应般望向上游,心里一阵抽紧,他觉总觉得丝碧的表情有些不太对劲,也总有那么一种感觉:丝碧想要离开他。
迷迷糊糊中,威杰轩睡了过去,他做了一个梦,梦见天空突然下雨了,雨滴湿湿地落在脸上,流进嘴里,竟然有一种咸咸的味道,让威杰轩有一种窒息的心痛感觉。
从窒息沉闷中惊醒过来,威杰轩愣住了,嘴角露出一丝苦涩的笑容,她终究还是走了。
威杰轩只觉脸上和胸口都湿湿的,用手指沾了沾放在嘴里,咸的,是泪水。
&ldo;既然伤心,为何又要离我而去呢?&rdo;
展开纸,上面闪现着一排排淡绿色的魔法文字,字数不多,只有寥寥数行字。
上面写着:&ldo;威杰轩,当你醒来之时我已经走了,怕你突然醒来无颜以对,所以对你施放了一个安神术,见谅。
你知道吗?我恐怕已经喜欢上你了,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那我就可以放心的赖在你的身边,但你不是,所以我不能。
&rdo;
威杰轩看到这里不禁有些迷惑,为什么非得自己是普通人她才能跟自己在一起呢?哪个少女不希望自己的爱人强大非凡呢?为什么丝碧偏偏反其道而行呢?威杰轩接着看了下去。
&ldo;你知道莫西族,那就应该清楚莫西族还有一个习俗,一旦娶了莫西族的女子便终生不得娶别的女人。
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那我便可以安心地嫁给你,将你管得牢牢的。
但我知道你不是,我能预料到终有一天你会站在这个世界的顶端,而像我这样一个丑八怪怎么能束缚住你呢?我不想你被人嘲笑,不想你被人看不起。
你应该有更优秀的女子伴在你的身边,或者是一群。
我走了,你好好保重,丝碧。
&rdo;
&ldo;傻丫头,我一定会找到你的,无论如何也要想办法消除你脸上的胎记,看你到时往哪里跑?&rdo;
就这样赶了一天的路,终于在天黑之前找到了一个小城镇,威杰轩打听了一下,这里离光明城走路只需要三天的路程,但如果按威杰轩疾风术加乾坤大挪移的速度,最多也只需要半天吧。
威杰轩寻了一家旅店住下,吃饱喝足就闭门不出了。
在柔和的魔法灯的照明下,威杰轩在空间戒指里的书架上翻阅起来,他的目标自然还是主要是那些魔法书,威杰轩找出各系的初级和中级魔法书,他甚至还在一个书架的角落里发现了暗系的魔法书,初级中级高级竟然都有。
将厚厚十几本魔法书摆在面前,威杰轩开始迫不及待地翻阅起来,他所有的魔法知识还来源刚开始看的那一本魔法入门,对于魔法的理论可谓极度贫乏,能乱打乱撞学会疾风术不得不说他的运气以及对魔法的悟性都超高。
时间如手掌中的沙粒,一点一滴地从指缝中流逝,威杰轩已完全沉浸在书海之中,他翻阅的速度也越来越快,眼珠子上下扫动的频率足以让人眼花缭乱。
也不知过了多久,威杰轩从冥想中清醒过来,此时天已大亮,窗外熙熙嚷嚷一片嘈杂。
威杰轩往外一看,发现竟是中午了。
当威杰轩下来时,旅店用餐大厅已几乎坐满了,威杰轩寻了一个位置坐下,随便点了两个小菜,当然也顺便从伙计那知道了自己确实只在房里呆了一个晚上,为此那伙什还看神经病似的看着他。
用紫晶卡结过帐,威杰轩出了旅店。
突然,威杰轩眼前一亮,心里惊叹道:&ldo;好漂亮的马儿。
&rdo;只见旅店斜对面一家饭馆前停着一匹高大神骏的火红色独角马,这马全身覆盖着血红而又亮泽的皮毛,看不到一丝的杂色,它的四肢强健有力,充满了力量的美感,特别是额前那一只银光闪闪的独角,更让它看起来神骏不凡。
这匹独角马并没有被拴住,而是仰着头骄傲地站在那,眼神充满野性,不时地打着响鼻威胁那些想要靠近的人们。
从记忆得知,这独角马是风系魔兽的一种,奔跑起来如腾云驾雾,一向是贵族和有钱老爷的绝佳代步工具,不过一般都是以黑色和白色居多,从来没听说过有全身火红的独角马。
任谁也看得出来这匹马绝非凡马,拥有它的主人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人呢?威杰轩开始对这匹红色独角马的主人好奇起来。
正在这时,围观的人群一阵骚动,威杰轩定睛向饭馆的门口望去,顿时被惊得呆了呆。
只见一身着火红紧身皮甲,手拿火红巨剑的高挑少女昂首阔步行了出来,她有一头金黄色的头发,容貌甚是美艳,虽然没有雪姬和孙尚香那般倾国倾城,但融合着一股英气却形成了她独特的魅力,她就像一个太阳,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人们的焦点。
走出小镇,威杰轩给自己施放了一个疾风术一边赶着路,一边消化着昨天晚上所看的各系魔法的书籍。
约摸两个小时后,威杰轩的前面出现了一片森林,如果直接穿过这片森林,那么大概一个小时后便可到达光明城,如果绕路走,那么则要三个小时。
虽然直接穿过森林更快,但绝大部分人都会绕路走,因为这片森林里魔兽众多,危险性太大了。
&ldo;魔法真是个好东西,用来抓抓野味到是方便的很。
&rdo;威杰轩轻笑道。
正想着是不是要烤一只火兔来填填肚子时,威杰轩突然闻到了随风飘过来的淡淡血腥味,他眉头一皱,身影朝着血腥味飘来的方向寻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校花,警花,白领之花,护士之花,萝莉之花,只要是花,一个也不能够放过,往死里干!叶飞宇,暴打学校小霸王,调戏绝色俏校花,踏入黑道的那一刻,他仰天大吼兄弟们,举起你们手中的砍刀,血染屠刀开路,杀尽强敌,巅峰称王!...
一国公主居然爱上了厨艺,立志成为奥特斯大陆最厉害的魔法厨师。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传说中那宿命的恋人,是为了得到个食全食美的人生。感谢腹黑妖孽攻制作的封面...
莫名穿越异世七十年代,家徒四壁不说还欠着巨额的外债,奶奶不亲爷爷不爱,为了还债娘当爹用,爹呢?太娇弱了。这可咋办啊,心雨小姑娘发奋图强,要带着一家人过上好日子。可是前途荆棘丛生,小姑娘怒了,谁敢拦我,让你们尝尝铁拳的滋味。你不是我们亲生的。一句话让女主懵了,那我是谁,我的父母他们在哪里?...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做反派也要风靡修真界作者子夜月文案身为魔尊,沈池在修真界可谓人见人畏,最后败于死对头手下,本该魂飞魄散,睁开眼却回到了幼时。随即一个自称反派系统的东西告诉他,他是一本书中的反派,而他的死对头正是男主。再次进入修真界,沈池发现,不止是男主,似乎所有人都疯了。...
标签宫廷侯爵关键字主角陆映真,书风雅说起我的表侄子,那可是狐狸的心肠,恶魔的手段,一张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我无奈乖侄子,你有属下千千万,为什么非要找姑姑替你做事?...
穿越成永乐大帝嫡次子汉王朱高煦的嫡长子,朱瞻壑心里苦。不能穿成宣德皇帝朱瞻基,但朱瞻墉朱瞻墡不行吗?可事已至此,朱瞻壑也没有办法。想逃去云南就藩?可游戏规则是永乐大帝制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家所有。想做点好事,结果莫名其妙的成了剿灭倭寇的头功。从征草原,结果莫名其妙的带人筑了一座京观。想管理好封地,结果成了刀(放)耕(火)火(烧)种(山)的头功。想去倭岛挖点金银矿,结果屠了个城,顺带抢了百万倭奴当奴隶?自此,朱瞻壑在杀神的路上越走越远。若干年后朱棣乖孙,爷爷老了,你该回来继承皇位了。众武将恭迎汉王世子登基!朱瞻壑皇位?不不不,爷爷,您该不会认为孙儿费劲吧啦拿回西域是为了哈密瓜和葡萄干吧?还有,您觉得要不是为了西欧大白马,孙儿会远征奥斯曼和帖木儿帝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大明杀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我,大明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