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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死了。”
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于谦和反而冷静了下来,连眼泪也停止了。
故事讲到这里,就像拙劣的小说提前揭开了谜题——女人分明已经疯了,除了一条死路还能有什么。
她的结局谁都猜得到,连讲故事的人都不禁觉得索然无味。
但这并不是结局。
“她临死的时候,终于告诉了那个孩子他的爸爸叫什么。”
他望着丁树海的眼睛,带着一种让人心冷的平静,“那是那个孩子第一次听说那个名字。
她对那个孩子说,妈妈先走了,你去找爸爸吧。
她还留了一份礼物给那个男人。
她说,要是那个男人不认他,就把礼物送给男人。”
“十几分钟后,保姆来了。
她发现了孩子默不吭声,但满面泪痕地怀抱着一只金属的罐子,一个人坐在小洋房前的台阶上……”
出了这种事,小县城里可是百年难得一遇。
谁也不知道女人为什么会死,种种的猜想、种种的添油加醋,弄得整个小县城都沸腾起来。
隔壁的邻居——就是那个小女孩儿家,也不敢再住下去,很快就搬走了。
不久,那个孩子被保姆收养了。
他的养父,是一个和他的养母一样的好人。
夫妇俩没有生育,把他当成亲生孩子一样。
他们为了他,狠心抛开了家乡的一切,一起远走高飞。
他改了姓,有了新名字,也有了新生活。
那之后,他几乎像其他孩子一样……不,是比其他孩子更幸福地成长。
他忘记了女人临终的嘱托,忘记了女人,甚至忘记了自己是谁。
可惜快乐的日子总是像飞一样地逝去,流沙一样抓也不抓住。
转眼就到了十年后,他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
他很有人缘,很快就交到了不少新朋友。
其中有一个男孩子,和他特别投缘。
其实那个男孩在周围人的眼中并不是一个好说话的人。
两个人的性格南辕北辙,也不在同一个系,很偶然的机会才碰到一起。
可是他一看到那个那孩子,心头就会浮起莫名的熟悉感。
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好像以前就在哪里见过,不止一次。
男孩子是医学院的学生,眼睛里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冷酷和锋利,尤其拿起手术刀的时候,更是叫人不敢直视,都会自觉地让出一段距离。
只有他还敢待在他身边。
但是男孩子在某些方面的能力却又出人意料的正常。
甚至可以说拿手。
大一的第一个学期还没结束,就交到了一个女朋友,还是音乐学院数得着的美人加高才生。
当男孩子把女朋友带到他面前的时候,他怔住了。
刹那间,对方十年前的轮廓在他眼前浮现,微卷的黑发,又大又圆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左边脸颊上会有一个浅浅的酒窝。
只是当年的可爱变成了如今的美丽。
世界就是这么小。
那个女朋友就是当年隔壁的小女孩儿。
她也微微发怔地看着他,仿佛也觉得似曾相识,但终究没有想起来。
他便也没有说破。
他觉得自己不再是当年站在阳台上的小男孩了。
那么久远的事,放在记忆里,由得它继续落满灰尘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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