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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海歌就蜷缩着睡在旧仓库的墙垣旁。
他捡来一堆稻草和枯枝做成个窝,像只猫似地钻进去,仅把脑袋露在外面。
直到入睡,旧车库里的灯也没熄灭,他迷迷糊糊地想,原来那人习惯晚上开着灯睡觉……
毕竟要入冬了,白天再热,夜间也会起寒意。
海歌冻得手脚冰凉,内心却很踏实,一个多月来,他真正睡了个好觉。
其实这远离市中心的废弃贫民窟并不安全,往更远处走,就是没经开发的郊野,近处的山丘也人迹罕至,特别是小山上还盘踞着野狼。
野狼固然可怕,海歌却始终想着车库房子里住着流浪艺人,既然那群狼是他的朋友,他不会任由它们伤害人类的。
海歌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晨七点才醒。
其实早在三个小时前,太阳就高高挂在了天上。
它一露脸就驱散了夜间寒气,海歌睁眼时发现,不仅不冷了,还出了一身热汗。
之所以知道确切时间,是因为韦德尔不知何时打开了卷闸门,正拿着个表皮生锈的小铁桶,哼着小调儿往水槽里加水。
大概等他出去&ldo;工作&rdo;后,狼群就又会跑来为他看家护院。
可这儿有什么值得它们看护的?是那一屋子谁也不会要的破烂吗?海歌胡思乱想着,屋子里传出时钟的报时音,他猜那个钟,肯定也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他很为昨夜选的作为&ldo;露天宿舍&rdo;的地点得意,认为选择明智,那是沿墙垣往屋后走,靠着一个土堆子的地方,土堆上还盖满枯黄的杂草,远看似荒凉的坟头。
当韦德尔往这边看时,他就能赶紧撤离到土堆后隐身。
所以他认为,对方怎么着都不可能发现他的踪迹。
韦德尔貌似确实没发现他的小客人,等忙活完&ldo;家务事&rdo;,就又将那一大堆乐器装上木头车,晃晃悠悠往城里去了。
流浪艺人忙碌的一天,正式开启。
宁新市的&ldo;狼窝&rdo;,是娱乐圈里知名度很高的马戏团。
海歌在狼窝里长大,经常随团去各大剧场演出。
在大场面上混得多了,心眼儿也就多了,尽管他认路不准,赖着人不走的机智还是有的。
大清早韦德尔不会喝酒,跟他太紧铁定会露馅,海歌便多出个心眼,拉远了与那辆木板车的距离,总要等到快看不见车尾时,才赶紧追上去。
但他过于谨慎,好几次木板车都险些跑出了视线,这是他最慌的时候,不得不使劲回忆昨天来时的路线,还好总能重新找到跟踪目标。
终于又走进了熙熙攘攘的西津城,海歌就不敢再与韦德尔隔远了,万一被人流冲散,他再找不到他,那会是很让人伤心的事。
其实海歌不知道,西津城的流浪艺人群体里早已有不成文的行规:表演场地通常由霸头,也就是领头人分配,分配地点确定后就不得再随意更改,除非是事先得到了霸头的允许。
如果随便从属于自己的场地挪去别的地方,未经许可就侵犯了他人领地,是违反行规的大忌,严重者可被殴打致死。
但现在城里的表演行乞者数量一再减少,也不知是否还有谁敢顶着霸头的头衔拿行规说事,有些胆子大的,就开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去新地方赚的钱总能多一点,这道理很容易理解:给钱的金主们每天打同一地方经过,他们总不会每天都肯施舍给相同的乞丐。
韦德尔却很讲规矩,哪怕这个行业已因为落后于时代节奏而萧条了,他也依然保持着君子风度,绝不越矩。
这不是由于他胆子小,而是由于他素养高。
一直有人怂恿他去保险金融业集中的布里斯特街碰运气,夸张点说,那里连扫大街的都是富人,他却总是一笑了之。
然而今天,不知为何他竟改变主意,放下了保持多年的风度。
他没回位于坎特街的老地盘,而是转去了隔壁能见到许多亚洲人的林亚大道。
如果在韦德尔换位置的节骨眼上海歌没跟住,可能就得与他的偶像告别了。
这城市如此之大,要想寻找一位无名的流浪汉,无异于大海捞针。
走上宽阔的林亚大道,韦德尔没费多大力气,就在路边找到了一个竖着爱因斯坦与普朗克雕像的小广场。
看来他对这地儿挺满意,卸下车上的乐器,就认真开始了吹奏表演。
第十章大雨归途
一天下来,韦德尔弹奏了不少曲目。
有些悦耳动听的曲子海歌以前没听过,他很喜欢,但最能打动他的,依然是那首《500英里》。
可惜快节奏的城市里,路人们全都行色匆匆,最多扔点零钱就算了事,韦德尔从早到晚吹吹打打,直到精疲力竭,也没人愿意停留片刻,认真品味他音乐里的意境。
不过由于更换了场地,韦德尔今天的收入与昨天相比又好了不少,等傍晚收摊时,海歌可以看到他拿来装铜角币的乐器盒盖差不多满了,那些钱加起来,应该可以买一小瓶绝对伏特加外加两条法棍面包了吧?说不定,还能附带几片火腿呢!
想象着肥美的火腿肉,海歌的肚子又开始吵嚷,提醒他是时候往里面添补能量了。
至于韦德尔,在充满学究气息的普朗克雕像旁坐了那么长时间,就仅在十二点钟时,从缀满补丁的背包里取出个类似装油的瓶子,对准瓶口大喝一气,算解决了午餐问题。
无论在这之前还是之后,他都没再吃喝过任何东西,唯一一次挪屁股,是去附近的公厕撒了泡尿。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又到了回家的时刻,和昨天一样,韦德尔拖着破木头车走在前面,海歌悄没声地尾随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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