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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改变了她,是他把她从谷底拉了出来,让她重新看到了阳光。
秦曼想,那就再尝试一次,不是因为她重新相信爱情能长久,只是很简单地为他奋不顾身一次。
就算,这一段感情,依旧不能长久。
——
休养了半个月,周末,秦曼陪着闵智轩去医院复查,医生说手腕恢复得很好,只是近段时间还是不能过度使用。
他的额头上留下了一块淡淡的伤疤,不仔细看也看不清楚,在发际线处,刚好遮住,不影响容貌。
从医院出来,闵智轩抬起手腕看了看时间,中午十一点,“找地方吃饭吧。”
秦曼点头,“好。”
“想吃什么?”
“听你的。”
闵智轩带着她进了一家主题餐厅,装潢素雅小清新,坐在里面用餐十分享受。
“下午你有没有安排?”
闵智轩问。
秦曼并没有什么安排,原本打算早上陪他来医院复检,下午回家宅着,“你有什么安排?”
闵智轩端起桌上的苏打水喝了一口,“我跟着你。”
秦曼想了想,想到附近就是市图书馆,她一直想去,但是一直抽不出时间,“去图书馆,你觉得怎样?”
“好。”
闵智轩答得爽快。
谈恋爱去图书馆,他们两个绝对可以说是恨另类了。
要是被许瑞杰知道,他一定会笑话他们一整年。
图书馆离这里就十分钟的路程,吃了饭,闵智轩和秦曼并肩走出了餐厅。
走了一段路,闵智轩微微偏头看了看秦曼,放在身侧的手主动伸手牵起秦曼的手。
瞥了一眼被她牵着的手,秦曼耳朵一红,脸上浮起几分小姑娘一样的羞色。
八月份的午后,阳光毒辣,好在有行道树的枝叶遮挡,树荫下一片阴凉。
两个人手牵着手走在午后的街上,聊着关于书的事,就像是兴趣相投的知己。
秦曼说着最近看过的一本书,“我最近比较喜欢的是一本人物传记,讲一个白手起家的女企业家,写的很真实,看了之后激起了我创业的冲动。”
闵智轩说:“我也很喜欢成功人士的传记,虽然每个人的成功不可复制,但是看了之后会备受启发。”
“那小说你看吗?”
“看。”
“世界名著?”
闵智轩道:“并不全是,也看张爱玲和三毛的。”
“张爱玲我也喜欢,你最喜欢哪本?”
“都差不多,对《半生缘》印象要深一点。”
“那我喜欢《倾城之恋》。”
……
“秦曼!
闵总!”
麦惠珍借了一大堆英语学习资料,刚从图书馆出来,没想到遇到了秦曼和闵智轩,一开始还很惊讶他们两个怎么在周末同时出现,瞥到秦曼和闵智轩牵着的手,她怔愣住。
“来借书吗?”
秦曼看麦惠珍手上的书,含着笑问,说话时下意识地想要从闵智轩手里抽出自己的手。
闵智轩不给她机会,把她的手牵得更紧了。
麦惠珍好不容易才回过神,余光却怎么也移不开他们牵着的手,“我,我早上去上课了,来这里借点书回去学习。”
“嗯,可以多练听力和口语。”
“恩恩。”
麦惠珍想问她和闵总是怎么回事,但是想到闵智轩在这,不方便,所以就作罢了。
此时气氛较为尴尬,她仓皇地想要走,“那,那我先走了。”
“嗯,拜拜。”
麦惠珍抱着书跑到了太阳底下,往地铁站一路小跑着。
秦曼看着闵智轩,“怎么办?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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