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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留她一个人原地发呆。
她知道自己搞砸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但又觉得委屈。
她看着他的背影,突然想啊,原来他正常走起路来这么快。
刚刚能被她追上,真是一件神奇的事情。
回到公交车站,施念感觉胸口像是塞了一大团干燥的棉花,每次呼吸,都能带起噼里啪啦的静电。
于是她干脆减少呼吸的次数,然后又觉得胸闷。
回到家,池小萍打来电话说今晚加班,让她自己吃饭。
施念烧了一大壶热水打算泡面。
等水烧开时,她翻出那件有印子的新羽绒服。
她接了一大盆凉水,用刷子蘸着牙膏和肥皂的混合液,仔细地重新去搓那块洇迹。
搓啊搓,有几次她眼花,以为干净了。
拎着湿哒哒的羽绒服站起来,凑到灯光下,发现还是有,只是很浅。
于是又坐回板凳上搓。
边搓边用手背擦眼泪,泡沫进眼睛里,刺激她流出更多的眼泪。
文斯斯说的没错,她是个很典型的处女座,有强迫症,追求完美,并且喜欢和自己较劲。
嗯,这是一个非常中肯中性的评价。
她不觉得这有什么错,比起这世界上千人百态,人类拥有的坑蒙拐骗的种种恶习,她不认为自己这性格碍到了谁的什么事。
她只是不喜欢看到自己在意的人或事有瑕疵。
一旦有了,她就会藏起来。
头花、施学进、羽绒服……还有她自己,她觉得自己的喜欢之于郁谋,大概就像这车蹬印之于这件羽绒服吧。
不管他怎么想她,她是觉得他很好的。
不对,不是很好,是超级好。
好的很遥远,不是她可以触及的高度。
他应该在大礼堂的台子上,意气风发地介绍学习经验,而不是站在小巷子里问她:你是不是喜欢我?
想到这里,她把刷子扔到一边,换上自己的手搓。
最后她发现,手掌心连接手腕的那块皮肤好像是破了。
所以自欺欺人的人是谁呢。
郁谋浑浑噩噩地回到家,坐在爷爷家自己的卧室小屋里。
他拉开抽屉。
那里躺着一本初中的语文书。
他从旧家来这里没带什么,这书算是其中之一。
是他当时借给她的书。
她那时总是“不经意”
地在他们班门口转悠。
她不像是丢三落四的人,却总来借书,借练习册。
书翻开第一页,印刷字下面是他手写的自己的名字:
郁谋
而这两个字的旁边,是一片他用铅笔斜着轻轻拓印的痕迹。
被拓印出来的白色凹痕,显示的是被女孩子写过又仔细擦掉的几个字:
郁谋郁谋
可以看出来,她曾在这书上,用铅笔学着他的笔迹写了两遍他的名字。
对,就像她无意识地写“昌缨”
那样,他觉得她这个习惯倒是一直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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