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它在引诱我过去。”
温云极为肯定地说着,随后弯腰捡起那血水中的某样东西。
一旁的霍临在看见了她的动作后,立刻拿起床头柜上的纸巾:“这好脏!
温云你快拿纸包着不要拿手摸!”
霍临哗哗抽了好几张纸塞到了温云的手里。
只是当温云将那血液里的不知名东西给捡起来后,那血水却没有粘上。
血水如同史莱姆一样软唧唧地滑落了下去,而那之前被掩盖于血泊中的东西也露出了全貌——
一根蓝色的丝带。
霍临微微一愣,温云捡起来的这根丝带有些眼熟。
他左想右想,最后视线偶然瞥到了温云那头白发后立刻恍然大悟。
这和温云用来束头发的发带很像!
霍临都能看出二者的相似,温云自然也认出了这是自己遗失的那根丝带。
仔细回忆了一番,当时应该是落在了霍玉的车上。
但,那根丝带却为何出现在了这里?
是霍玉带过来的,还是......故意被“人”
给放在这里的?
温云更倾向于第二种猜想,很明显这不仅是引诱还是一种示威。
但无论如何,温云也始终成为了它的目标,不过眼下的情况却是温云不得不主动踏去那个陷阱了。
诡怪在温云触碰的瞬间门便将病房内的衍生体给销毁,仿佛这里的衍生体就是为了引导温云找到本体的诱饵。
不仅如此,病房内的诡怪衍生体上所含有的气息,竟是与那晚和霍临一起直播时所感受到的气息一模一样......
温云记得,小狗在沉睡之前有告诉过她独自出门的原因,也将他最终的发现告诉给了她——
那本该死掉的小诡怪没有真正死去,它不仅活了过来还捕杀了被他控制的猎物,接着逃得无影无踪。
很明显,既然杀不死那就不是本体。
那所谓的被逃走的小诡怪,以及这病房内的衍生体,都出自同一个诡怪的本体。
不仅如此,诡怪所针对的都是霍家人,甚至很早之前就开始谋划起了这一切,最初的手段应当是让霍临的父亲重病。
温云几乎是瞬间门意识到了这点。
并且,这诡怪还拥有着十分迷惑与误导人的特性——
众所周知,不同的诡怪不能同时存在于一片区域,这诡怪却有着能让衍生体伪装为“个体”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校花,警花,白领之花,护士之花,萝莉之花,只要是花,一个也不能够放过,往死里干!叶飞宇,暴打学校小霸王,调戏绝色俏校花,踏入黑道的那一刻,他仰天大吼兄弟们,举起你们手中的砍刀,血染屠刀开路,杀尽强敌,巅峰称王!...
一国公主居然爱上了厨艺,立志成为奥特斯大陆最厉害的魔法厨师。为了什么?不是为了传说中那宿命的恋人,是为了得到个食全食美的人生。感谢腹黑妖孽攻制作的封面...
莫名穿越异世七十年代,家徒四壁不说还欠着巨额的外债,奶奶不亲爷爷不爱,为了还债娘当爹用,爹呢?太娇弱了。这可咋办啊,心雨小姑娘发奋图强,要带着一家人过上好日子。可是前途荆棘丛生,小姑娘怒了,谁敢拦我,让你们尝尝铁拳的滋味。你不是我们亲生的。一句话让女主懵了,那我是谁,我的父母他们在哪里?...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做反派也要风靡修真界作者子夜月文案身为魔尊,沈池在修真界可谓人见人畏,最后败于死对头手下,本该魂飞魄散,睁开眼却回到了幼时。随即一个自称反派系统的东西告诉他,他是一本书中的反派,而他的死对头正是男主。再次进入修真界,沈池发现,不止是男主,似乎所有人都疯了。...
标签宫廷侯爵关键字主角陆映真,书风雅说起我的表侄子,那可是狐狸的心肠,恶魔的手段,一张嘴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我无奈乖侄子,你有属下千千万,为什么非要找姑姑替你做事?...
穿越成永乐大帝嫡次子汉王朱高煦的嫡长子,朱瞻壑心里苦。不能穿成宣德皇帝朱瞻基,但朱瞻墉朱瞻墡不行吗?可事已至此,朱瞻壑也没有办法。想逃去云南就藩?可游戏规则是永乐大帝制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人家所有。想做点好事,结果莫名其妙的成了剿灭倭寇的头功。从征草原,结果莫名其妙的带人筑了一座京观。想管理好封地,结果成了刀(放)耕(火)火(烧)种(山)的头功。想去倭岛挖点金银矿,结果屠了个城,顺带抢了百万倭奴当奴隶?自此,朱瞻壑在杀神的路上越走越远。若干年后朱棣乖孙,爷爷老了,你该回来继承皇位了。众武将恭迎汉王世子登基!朱瞻壑皇位?不不不,爷爷,您该不会认为孙儿费劲吧啦拿回西域是为了哈密瓜和葡萄干吧?还有,您觉得要不是为了西欧大白马,孙儿会远征奥斯曼和帖木儿帝国?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大明杀神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我,大明杀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