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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第1页)

歌天已遁往光明空间去,当然不会就此罢休。

脚底能量爆发,生出动能,令我飞离沙漠区,落在一座山的峰顶处,梦还回到心核内。

我虽全身筋骨酸麻阵痛,心中振奋之情,却是有增无减。

这是个值得庆祝的时刻,我终于寻得本原,超越了候鸟。

当年在九月星外空边缘处消灭那支能量箭的超微子级爆炸,不关任何外力的事,而是来自我核密的本原元气。

我终于弄清楚了。

“砰——”

一个光团在山峰另一块巨石上爆开,接着光团收缩,逐渐现出人形,我的视觉翻译功能再次奏效。

歌天像魔洞人般,不具物质真身,是纯能量的物质生物,但我却可“看”

出类似自己的形象来,对掌握对方,在沟通了解上,实有不可代替的功用。

几个心跳后,我与歌天正面相对。

第一卷第十八章敌友难分

在我来说,如果芙纪瑶和绝色是我见过最美丽的雌性生物,那歌天肯定可称冠群雄。

他把阳刚的雄姿发挥得淋漓尽致,如若天上的太阳。

像法娜显般,呈透明状,没有物质的感觉,幸而穿在身上枣红色的盔甲,将他实体化了,恰如其分地强调了他比我还高了半个头的雄壮体型。

肩宽、腿长,卓立离我百步的巨岩上,确有拔地撑天的气势。

一副睥睨天下的神态里,又另有一股悠然自得的意味,像阳光般令人目眩。

他的面相有种能慑服人的险峻冷酷,似是由宇宙亲手动工琢磨出来的生物雕像,鬼斧神工般显露他颇有点儿盛气凌人、自负自信的个性,那是一种宏伟的感觉。

高隆的鼻管、厚实的下颌、嘴唇微往上翘划出的弧度,仿似整个宇宙尽被他踩在脚下。

我看到的虽是翻译出来的幻象,但正如法娜显说的,真正捕捉到他的真形。

不过最震慑人的是他金黄浓密的眉毛下,如两颗微形太阳进驻眼眶内的眸珠,闪烁着难以言辞描述的神采异芒,坚定睿智,又带点儿孩子气的纯真,显露出事事满不在乎又不太认真的洒脱。

他的头发短如半指,硬竖如针,金光闪闪,强调了他浑圆的头形。

手足均比我粗大,以赤足稳立石上,如崇山峻岳般难以动摇。

歌天确实是非常独特的生物。

我们互相打量好一会儿后,歌天笑了,笑容阳光般灿烂。

他是法娜显和绝色外第三个我遇上会笑的生物,虽然如法娜显般是视觉的译象,仍代表发自他内心的感觉。

歌天盯着我,欣然道:“好!

好!

好!

难怪绝色仍未吸干你。

自两千五百万年前与上参无念一战后,你还是首个能挡老子全力一击的生物,真舍不得就这么杀了你。

初时还以为你是那头动了凡心的候鸟神,直至刚才穿阳一击,才试出你是全新品种的生物,拥有古怪至极的生物能量。

你竟是阿米佩斯人吗?还是另有来头?怎么会和妖精绝色混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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