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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你个狗日的,找死是!”
刘振明一退出系统,就听到一阵骂喝声,抬头看去,只见从矿洞那边畏畏缩缩的被赶过来了一群人,队伍的前面,是一群白人,2连的士兵在一旁怒骂,偶尔还上前一阵拳打脚踢。
3连的士兵则在矿厂各处肃清残敌,偶尔传来一两声枪响。
刘振明一边让人通知炮兵连和叶歌吟,让他们带人过来,一边上前去查看情况。
“怎么回事?”
刘振明走到队列的前头,看到众士卒一脸愤懑的样子,不由出声询问。
何小青指着队伍的后列,哽咽道:“营长,这里的矿工大部分都是我们华人,你看他们让这些洋人折磨得,都不成人形了。”
刘振明顺着他所指的方向看过去,看到后方都是一群拖着辫子的华人,这些人一个个枯瘦如柴,目光呆滞,身上的衣服更是破烂不堪,发出一阵阵的恶臭味来,一些人的身上还有鞭痕。
刘振明暗叹一声,当年淘金热的时候,卑诗省的华人一度达到了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但是仅仅几年的时间,华人的人口就锐减,只剩下几万了。
这些华人从国内来的时候,都是年轻身强力壮之辈,不可能是老死的,他们当中的一些人除了前往加拿大东部之外,大部分都像这样,待在黑矿场之中,然后被榨干最后一点剩余价值,活活累死了。
毫无疑问,这座小金矿就是一个黑矿场,专门使用这些华人劳工,这些华人劳工在这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被迫没日没夜的挖矿淘金。
前面的白人大多数都是监工,他们似乎感觉到了周围拿着枪的华人对自己等人的敌视,不由轻轻收缩了一下身体,悄悄的低下头去。
重见天日的华人劳工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等人被救了,一脸麻木机械的随着队伍向前进,似乎周围的一切都已经和他们没有任何的关系,他们就像是被抽空灵魂后的躯体一样。
刘振明只想到一个词来形容他们——行尸走肉。
或许那些有反抗意识的人,已经风干了,刘振明看了看挂在那些旗杆上的尸体。
“都给老子抬起头来。”
刘振明走到那些华人劳工前面,怒吼道。
一双双呆滞的目光看向他,当中或有一两人转动了一下眼珠,疑惑不解为什么出现了一群拿着枪的同胞。
“你们都看清楚了,我们是谁!”
刘振明心中一阵悲哀,都说华人是最坚韧,最能够吃苦耐劳的民族,这是往好的方面说,如果让李振明来说,那就是华人是最会当奴隶的民族。
可惜的是,这是一个连奴隶都当不成的时代。
听到刘振明的怒骂声,一些劳工开始四处打量起来了。
“这是哪里?”
“我刚才好像听到了枪声。”
“这些人是谁?”
这些劳工像是回了魂一样,终于有些开口说话了。
“我们是谁,我们曾和你们一样,遭到这些洋人的迫害,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但是,这一切都变了。”
刘振明扬了扬手中的枪,高声说道:“因为,我们起来反抗了,我们用拳头告诉欺负我们的人,我们不是猪狗,我们是人。”
“我们反抗了,所以我们到得到解救了,你们依然忍受着这一切,所以你们依然猪狗不如,只是幸运的得到了我们的解救。
想想,这些人以前是怎么对待你们的,难道你们心中没有恨意吗?难道你们还想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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