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生活在别处。
1968年前,兰波将这句话从嘴里或笔尖创造了出来;1968年,这句话被白色油漆刷在巴黎大学的围墙上;1968年之后,米兰·昆德拉将它弄得世人皆知。
我用1968年作为一个分界点是因为我很震惊于这句话居然可以出现在一堵围墙上。
我在中国的围墙上几乎看到的都是“要想富,少生孩子多种树”
之类的,好像中国人脑子里除了生孩子就没别的事了。
所以我觉得巴黎大学的围墙是世界上最有品位的围墙。
20世纪的时候这句话还只是一句很普通的话,充其量不过是一句颇有哲理的话,于我无关痛痒。
而从21世纪开始,这句话就一天一遍地在我脑中刻下痕迹,如同浓硝酸腐蚀过的铜板,痕迹斑斑,历历在目,不可磨灭。
关于上海
恩雅说,每个人都有一条根,它就在脚下,每离开故土一步就会异常疼痛。
但我不会。
我的根似乎是扎根在上海的,就像人的迷走神经一样,一迷就那么远。
这多少有点不可思议。
记得有人说过,喜欢上海的人都很世俗。
我笑笑,当一个疯子的酒后胡言。
很多人喜欢西藏,说那儿是真正孕育灵感的地方,并且大多数人在声明他们喜欢西藏的同时还要影射一下我喜欢的上海。
于是我问他们格桑花什么时候开央金玛是什么神转经筒向哪个方向转,他们看着我的时候一脸茫然。
其实我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喜欢西藏了解西藏,但我不会为了表示自己很有品位就整天说“西藏西藏我爱你”
。
那很肤浅。
其实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地脆弱和无力。
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小蓓是我的朋友,她和我一样,根不在脚下,在北京。
她说她喜欢北京的琉璃瓦反射出的暖色夕阳,很厚很重的光芒。
因此我们就要在生命的前二十年里活得比别人辛苦比别人累,二十年后我们再呕尽自己的心血去换一本蓝印户口,然后开怀大笑或者失声痛哭。
就在那些无聊的上海人大谈上海的俗气并且一脸不屑的时候,我却在为虚无的明日黄花作困兽之斗。
为什么要让不爱上海的人出生在上海?上帝一定搞错了。
我的同学曾经在复旦大学里逛了整整一天,并且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我望着那些爬满青藤的老房子目光变得有点模糊,我想那才是我真正的家。
我不是复旦的学生但我却想成为复旦的学生,这就是我和复旦目前唯一的联系,有点像单相思。
我妈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考个实惠的大学上个实惠的专业,结个实惠的婚生个实惠的孩子,最后躺进一具实惠的棺材实惠地去死。
但我命中注定是个漂泊的人,从一场繁华漂到另一场繁华或者苍凉。
有首歌唱道: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地方。
命中注定。
所以每分每秒都会有人无限憧憬地开始漂泊,也会心满意足地停止漂泊。
喜欢上海是因为它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沿袭下来的文化底蕴——繁华而苍凉。
繁华而苍凉。
张爱玲如是说。
旧上海在我的心中是一部老的胶片电影,画面上布满白色斑点,没有一句台词,华贵的妇人优雅的绅士幸福地微笑。
夜总会的灯光像凡·高的色彩漫过整个城市。
没有背景音乐,或者有也是淡得不着痕迹,时不时地浮出画面,如轻烟般一闪即逝,令画面无可名状地微微摇晃。
是谁说过:整个上海燃亮的灯火,就是一艘华丽的游轮。
而我现在的城市多少有些令人啼笑皆非。
一句话,它是一个像农村一样的城市,一个像城市一样的农村。
恰恰这是最可怕的。
如果它是个纯粹的农村,山明水净、青草粉蝶的话,那我会义无反顾地拥抱它,不需作任何解释。
如果它是个有自己特色的城市那我也会张开我的双臂不需要任何理由。
但它不是。
这里有穿着高级西装脚下踩双NIKE的所谓的“先富起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五年前,她被渣妹剖腹取子,险些身死。五年后,她带着小包子霸气归来。虐渣复仇,锋芒尽露,却不小心惹上了某个危险强势的男人,顺带着两个白皮芝麻馅的小包子。传说中的霸总白天冷冰冰,晚上却把她堵在墙角,眼神危险,老婆,三个崽儿不够,咱们再多生几个吧。...
神秘部队的队长顾阳,因厌倦常年在生死边缘挣扎的生活,申请退伍没有得到上面的批准,反而接到一份‘特殊’的任务,重返家乡后,踏上一条另类的巅峰之路。读者群205270591,请喜欢本书的兄弟踊跃进入!新书都市终极王者已发布,求支持!...
如果有一天,末日已经降临,太阳已经消失,会是怎样的世界?面对带来预言中末日审判的众神,面对从此没有阳光的新世界,坚韧的人类文明却没有就此结束。旧时代科技产物沦为废铁后,代表人类原罪的九种灵魂之力,却成为了新文明的基石,那以灵魂为核心的魂晶时代,成就了科学和神秘学交织的第三纪元在废墟之上,古老的英雄史诗化为庇护后人的星魂,身为姜太公的星魂使的江尚,誓言向不朽神明夺回失去的一切。ampltpampgt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末世狩神志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ampltpampgt...
小心魔穿书作者鱼嚼梅花影简介辛馍有个秘密,他是一本男频修真文里男主沈青衡的心魔。书里,沈青衡作为剑仙转世,天纵奇才,为人更是光风霁月,可谓修真界正派第一人。作为剑仙的心魔,辛馍从破壳伊始,就被沈青衡放到了心尖尖上看着,谁也不许亲近他了解他,同他说话。可这一点,穿书者们都不知道。于是,在外人眼里,辛馍便是连沈青衡这样正直...
兵王之王宋楚扬,回归都市,找未婚妻完婚。女总裁不肯履约,让他从公司保安做起,好让他知难而退。哪知宋楚扬风采展露,引得公司白领,主管,甚至保洁阿姨都对他暗送秋波。这下女总裁不淡定了,宋楚扬真有这么大魅力?要不相处试试?...
重活一次,钱要好好挣,生活要慢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