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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呀,谢谢金大哥!”
我点头。
原本就是奔着一份伟大的兼职工作去的,能多认识几个人总是好事儿。
稍待片刻,又略带几分好奇地问他:“一般酒会上都有什么酒?”
“你希望有什么酒?”
金光看着我,微微笑。
“自然是越多越好!”
我想了想,有些期待地问:“有青年才俊出席,那会不会有方头方脑的‘约翰走路’;稳重大方的‘glenfiddich’,或者……‘山多力’?”
金光有些诧异地说:“哟,喜欢威士忌?”
“喜欢的多了去了!”
我眨眨眼睛,信口开河:“你给我摆上几杯葡萄酒,我能分辨哪些是蕾丝宁(rieslg)、哪些是夏多内(chardonnay),哪些葛伏尔次茶米尔(wurztraer)的产物……”
这回,金光终于忍不住肃然起敬了,问:“真的?”
我笑:“假的!”
但金光到底还是认真了,说:“小姑娘好象懂得不少酒知识?”
“没有了,也就是随便知道一点!”
我谦虚。
“一点是多少?”
“也就是那些所谓‘红酒配红肉、白酒配白肉’的东西咯……”
“什么是白肉?”
“烹调过后色泽比较清淡的肉咯,像海鲜、贝壳、鸡肉一类的……”
“所有白酒都适合?”
“也不是!”
我想了想,说:“这个东西,要讲究口感和搭配,比如英国酒,酸而不甜,适合搭配清淡爽口一些的菜肴;如果是勃根地酒,味道浓稠一些,就适合搭配起司鲜奶油烹煮的鱼、贝类。
嗯……烹饪手法好的话,清真鲟也不错;如果口味再浓烈一些的酒,就最好是搭配红烧和腌卤食物了……”
“有喜欢的红酒吗?”
“波尔多(bordeaux)、亚尔萨斯(alsace)的很多品种口感都不错啊……”
“香槟……?”
“rosevta……”
“有喝过鸡尾酒?”
金光最后问。
我沉默,许久,抬头看着他,笑眯眯地说:“有!
十二岁之前,每天都喝!”
金光又笑了,啐我一口,说:“这丫头……”
※
酒会设在一个高级别的私人会所,实行会员制,刷卡方能进出。
进到会所,入眼皆是低矮精致的平房。
在这寸土寸金之地,在密密麻麻的钢混森林中间,这些小平房以其“鸡立鹤群”
的姿态,显得“卓尔不凡、傲视群芳”
。
环屋处,一潭湖水深碧,被渐渐沉下来的暮色晕染出几分重紫,仿佛一块上好的水晶,凉沁沁地渗人心脾,而湖畔的融融草坪更是鲜嫩得几乎让人不忍落足,在这北国寒地,不知需花费怎样的人力物力始能维护得讲究如许。
沿途不见路灯,但各种柔和的彩光,便从树梢那猫头鹰绿色的眼睛里,屋角的牵牛花粉红的蕊中,道旁胖蘑菇五彩的斑点里……悄无声息地、丝丝缕缕地漫出来,在空气中交相辉映,勾织出一片旖旎天地。
与会人员,自然皆是所谓“上层社会”
的绅士淑女。
我非喜好追逐时尚的人群,明知道眼前这些人身份贵重,平日恐怕难得一见,无奈放眼望去,却是一派陌生,无一识得,完全找不到“搭讪”
的机会,倒是随着到场的各色人等越来越多,眼球也渐渐被场间女士们身上五光十色的精美礼服所吸引。
我十年寒窗,埋头苦读,几曾见过这般讲究的名牌礼服真人秀,瞅准一个金光找人聊天的时机,赶紧撤离他的身边,自动混迹于服务生队伍中,帮忙添换酒水甜点,借服务之名,行参观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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