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蔚蓝的天空、深蓝的海与白色的南极洲冰盖,共同构成冰雪世界的色彩。
这里安静的时候,耳朵里充斥着自己血液流动和心跳的声音。
这里狂躁的时候,狂风裹挟着冰霜席卷天地,如同怒吼的魔鬼。
这里的美丽和恐怖才配得上“魔鬼之地”
的称谓。
阿贝尔-格里格和他的老师以及随行同伴们躲在雪屋里休息。
雪屋虽然没有极地爱斯基摩人造得那么好,充其量只是在雪中低地里的雪窟窿,但也是在冰雪风暴里难得容身之所。
在海豹油脂燃烧的滋滋声中,人们拥挤着都睡下了。
只有阿贝尔写着自己的日志,虽然厚厚的皮手套握住笔有些困难,但他依然享受着自己难得休闲时光。
这本崭新的笔记本是老师罗阿尔德-阿蒙森送给他的,上个月从鲸湾营地出发的前一天老师递给他这本笔记本时说道:“你上一本日志应该把西北航线写完了。
现在,让北极见鬼去吧,现在必须赶在斯科特这蠢货之前到达南极极点!”
。
当时说这句话,阿蒙森的大胡子上的结冰鼻涕掉了下来,显得很滑稽。
实际上,笔记本这种奢侈品耗尽了阿贝尔那可怜的薪水。
耗时五年的北极探险怎么可能用一本笔记本就能写完,仅仅关于极地爱斯基摩人的记载就用了厚厚一本。
日志上写满了有趣的故事,还有阿贝尔的自绘插图,企鹅和海豹的素描跃然纸上。
他喜爱动物,认为动物是世界上的精灵。
甚至认为自己并不是人类,而是应该在旅途遇到的动物中找到自己的同类。
因为,自己丑陋的脸在人类社会中找不到相同之处。
据老师所说,阿贝尔出生在挪威南部萨普斯堡的一家面包作坊门口的婴儿摇篮里。
被路过的老师捡到。
当时只有十三岁的阿蒙森以为捡到的是一个放在摇篮里的奇异动物。
老师总是戏谑地说,“正因为小时候没有把你解剖研究的勇气,所以我的确不是学医的料。”
阿贝尔的唯一亲人就是自己的老师,从小他就跟随阿蒙森学习和冒险。
年已四十岁的阿蒙森是一个有着海盗和流氓的外表和温柔善良的内心,以及他永不停止的甚至是疯狂的探险精神。
两年前,听到美国人抵达北极的消息时,老师暴跳如雷。
但是,只用了一晚上的时间,阿蒙森就做出了决定,改变了目标:到达人类从未踏足之地——南极极点。
而且必须是第一个,哪怕是自己的同胞斯科特也不行。
阿贝尔在笔记本上写道:“日期——1911年12月4日。
天气——极昼,暴风雪。
内容:南极罗斯屏障被我们远远抛在身后,今天是登上海伯格冰川的六天。
遭遇到暴风雪。
寒冷和暴风不是最可怕的,至少让我有时间躲在雪屋里写日志。
但我祈祷冰裂缝群再也不要遇到了。
已经损失一架备用雪橇和三条极地犬。
但老师说这些都是小事,只要别出现白化天。
那才是魔鬼的吃人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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