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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体工作到上午十点半(中间插入早餐时间),然后在大学游泳池游泳,或在那一带跑一小时,完了吃午饭。
下午基本上是放松心情,有时做写小说以外的事情(翻译或写此类随笔),有时上街散散步、买东西或处理日常性事务。
晚饭后偶尔用录像带看一部影片,但基本上悠然听着音乐看书。
若非有相当特殊的情由,日落后概不工作。
近来太阳一落就歪在躺椅上看约翰&iddot;欧文的热门新作《马戏团之子》,但由于小说照例写得特长(虽然不大好说别人),什么时候能看完也定不下来。
等看完了再报告吧,毕竟很长的呀。
早上边写作边半听不听地听两张古典音乐cd。
清晨用较小音量听巴罗克音乐,快到中午时大多听时代比巴罗克稍晚些的音乐,下午兴之所至地听爵士乐或摇滚‐‐最近常听的是谢里尔&iddot;克劳和阿莱斯蒂德&iddot;德贝罗普门特的新东西。
晚饭前喝一小瓶啤酒(近来大多喝萨姆&iddot;亚当斯黑啤或喜力)。
然后在沙发上喝一杯加冰加柠檬汁(一个柠檬分量)的苏米罗诺夫&iddot;希特拉斯伏特加,差不多就这样睡去了。
睡前喝过量吃过量,早上起来时脑袋很难运转,因此有意识地加以控制。
毕竟早上的时间对我来说非常宝贵。
另外基本不在外面吃饭。
当然,同朋友的交往也就等同于无。
如此这般,一旦集中精力写小说,生活就一如往常变得单纯而有规律起来。
若在日本,到底有各种杂事和交际活动,很难做得这么中规中矩有条不紊(坚持做势必惹麻烦,而一惹麻烦写作就好像顺利不了)。
而在外国就能做到,作为我相当庆幸。
正因为这样,每次想写长篇我就不知何故要跑到国外来。
如果问我&ldo;活得那么内向那么古板那么孤独,有何乐趣可言?&rdo;我也回答不上来。
唔‐‐,这是奈何不得的事,因为人的活法千差万别……
不过天天过这种内向生活,老实说,就很难上得来自己身在外国的实感。
不用说,在家里总和老婆用日语交谈(别人时常好意地劝我:为了提高英语水平,夫妻间也要用英语交谈。
问题是做不来),出门听得英语才实际感到&ldo;噢,对了对了,这里是美国&rdo;。
我觉得,若是每天对着桌子一个劲儿写小说,那么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是一回事。
常有人问&ldo;在美国写和在日本写,写出来的小说很不一样吧?&rdo;不一样吗?没有什么不一样吧。
人这东西,尤其到了我这个年龄,无论生活方式还是小说写法,都不可能因改变场所而一下子变成另一个样子,不管是变好还是变坏。
尤其是我,不至于&ldo;因为住在外国就以外国为舞台写小说&rdo;。
况且,过去很长时间里我一直像搬家迷一样居无定所,浪迹萍踪(倒不是很希望那样),因而对场所的变更不像别人那样介意。
回想起来,迄今为止我写的长篇小说全部是在不同地方写的。
《舞!
舞!
舞!
》那本小说在意大利写了一部分,在伦敦写了一部分。
若问我哪里不同,我也全然说不出来。
《挪威的森林》是在往返于希腊和意大利之间时写的,至于哪部分是在哪里写的我几乎记不得了。
司各特&iddot;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大部分写于法国南方,现在恐怕没人计较这部杰出的美国小说的执笔场所。
所谓小说不就是这样的东西吗?
更严重的是,甚至有人断言长期住在美国会使日语变得不地道。
不错,对于新的流行语之类是难免会疏远,但那东西不知道也几乎无关痛痒。
就算住在日本,我也差不多不知道流行语。
再说假如出国四五年母语就乱套了,那么恐怕一开始我就当不了作家。
我个人倒有时候认为:日语即使乱一点套也没什么要紧,乱就乱一点好了!
除了跑步游泳,近来开始和大学同事查尔斯一起每星期打一次壁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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