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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古城,华夏咽喉,关内沃野千里,宝藏无数,成为兵家必争所在,纵然到了今时今日,依旧有无数富商巨贾选择此城居住经营、以为根本,维持了此间的繁荣风光,安乐奢靡。
此城是大军阀夏霸天的势力范围内,他自然也就把府邸安置在了城南,其他什么副官、旅帅、团座等等,加上本城的治安官员,但凡有点权势的都聚集在此间。
关系到直属上司的安全,这里自然有巡捕日夜值守,倒也算得上是城中最为太平的所在。
北城最穷,甚至说连那像样的房屋也没有,只有一片一片连着的窝棚,屋檐下伸出半截的烟卷匣、从二楼露台伸手的楼姐儿、街边担着挑子的剃头匠、两三张小桌子守着的混沌摊…吃喝此处的也是那些苦哈哈,就连桥下街台,晚上也是睡满了那无处歇脚的穷人——每到冬天,早上总有收尸匠在北城晃悠,一会功夫就能拖出几具冻死、饿死的青脸尸骸。
西面居住的大多数是城中富商,同时那些洋行、商栈、酒楼、头排青楼等等都在此处,穷极奢靡,歌舞升平,花钱只若流水,出入均是贵人,可哪块的死人也不少,随时不留神就有暗杀、命案发生。
出入其间,大多数时候看见的都是富人们背后那一帮又一帮黑裤短衫、腰挂斧头的打手保镖们。
东城这边最为奇怪,城隍庙、八仙堂、赌场窑子酒肆车行旅店,行九排位的江湖堂口、能够交易洋枪烟土的黑市、雇佣杀手的暗门子、黑货买卖的门路…这里是整个城市最为复杂的所在,也是那罪犯、小偷、窃贼、杀手、通缉犯等等诸多异类的乐园。
一句话,这里什么都有,什么都能买到——只要你有钱。
这里的人,有自己的规矩和路数,也有自己知道不能触碰的人,但是对于其他人…在你进他店里的时候,他就是生意人和你谈买卖,但凡一出门,他立刻就可以脸上蒙块黑布去当劫匪。
这里是混乱的天堂,也是奇人异士的藏匿地。
老实巴交的人,往往在这里生活不了三天就要发疯。
哪怕这里一个卖混沌的老板,转手也可能抽出菜刀宰了你,在你闭眼之前才告诉你他即是被通缉了多年的潜逃罪犯……
至尊宝走进这东城之时,并未引起任何人注意,他身上的衣衫让他看着更像个逃难来此的乞儿,头脏发乱,脸手漆黑,身上还背着个破破烂烂的布包——但是很可惜,他那东张西望的神色却让人误会,被认为是‘有料’。
‘有料’是窃贼之间的切口,众多时候所指是金银古玩,珠宝字画,也可能是大洋白银,古董玩物,最不济也是指有几个银钱的主儿——偏偏这次,‘有料’却是指的几件好衣裳。
就在至尊宝惊诧于那繁华都市的灯红酒绿,徘徊接头试图寻找百鬼肆所在的时候,路旁一条小巷中,两缕贪婪的目光射向了他。
有料!
这两人看着年纪也不甚大,堪堪十四五岁,比至尊宝身材还矮小一些,所以他们的目标也不高,并不是那些成年人包袱中的大洋银角,而仅仅是至尊宝布包中的几件衣服。
这衣服只要到了他俩手中,很快就可以在旁边典当成几个铜子儿,然后变成几块热乎乎、油腻腻的肉饼——至于里面是什么肉,那已经不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了。
这两人并不是兄弟,但是那相貌却惊人的相似,都很瘦,极其之瘦,皮包骨头,手脚细长,脸上均有种淡淡发青的菜色,不合身的长褂用草绳在下面打了个结,捆在腰上,然后那宽大的裤裆甩啊甩,露出肮脏的脚踝和拖拖踏踏的破布鞋。
秧鸡和麻杆,这就是他俩的名字。
他俩只不过是这城中流浪儿中普通的两人,爹妈都已经过世,全靠嘴甜在街上乞讨度日,好光景的时候就买点糙米煮粥,遇上没有收成的日子则只是捡些菜梆子、剩粥饭度日——当然,要是有顺手牵羊的机会,他俩是万万不会放过的。
而现在,他俩看见了至尊宝。
准确说来,是看中了至尊宝背上那破布包中的东西!
按照他们的想法,至尊宝最不济也会带有几件换洗衣衫,然后口袋中有点什么铜子银角的,运气再好一点,那就可能有藏起来的长命锁、手镯子之类,无论怎么说,一顿饭是有着落的了。
很快,两人就尾随在了至尊宝背后,不远不近的跟着,看那傻不愣登的家伙在前面晃晃悠悠找路——让他们惊喜的是,至尊宝似乎在寻找个什么地方,虽然问了许多人都没有找到,但是那地名确确实实像是个集市…难道有东西要卖?
这种情形并不少见,往往有逃难者将家里贵重的事物换成金果子,小镯子等等,或者珠宝首饰,到了地方再换成现钱花销,既方便了路上携带,又少了被人窥探的危险。
……
至尊宝很快被两人拦住了去路。
他百鬼肆虽然没有找出个究竟来,也没有找到赚钱的法子,但是心中并不担心,那破布包中还有一些路上寻到的山果野薯,足以支撑几天,所以这一路他只是在慢慢的寻找,希望能先找个落脚的所在歇歇…背后那俩鬼鬼祟祟跟踪着的家伙若是不来烦他,也就罢了。
只是没想到这俩人居然拦住了他的去路——那?是不是说有什么企图诡计?
至尊宝并不担心。
虽然两人竭力做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是面前那少年立刻捂住了口袋,满脸惊骇的问道:“你们、你们想做什么?”
这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秧鸡差点没笑出声来!
但他依旧忍住笑,装作惊讶的问道:“你,你是不是要找白龟市?”
“是百鬼肆。”
那少年口中的发音和秧鸡所说的一致,也点了点头:“你问这个干什么?”
依旧满脸警惕,一手拉着背上的布包,一手仅仅的捂住自己衣衫的口袋。
打量一下至尊宝强健的体格,秧鸡放弃了强抢的念头,故意咳嗽了一下,微笑道:“我先介绍一下,我叫秧鸡,这是我朋友麻杆。”
“我叫至尊宝。”
那少年老老实实的回道:“我似乎不认识你们。”
“不错,你是不认识我们,但是我们却是有关系的…”
秧鸡给麻杆使个眼色,他立刻接着话题说道:“对,有关系——因为我们平日就在、在…咳咳,在你说的那个地方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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